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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雕的表现样式与风格类型

发布时间:2020-03-18 17:01:58

、浮雕的表现样式与风格类型

(一)浮雕的表现样式

  试图对浮雕的样式进行分类,可以说是很困难的。在古今中外的漫漫艺术长河中,浮雕的样式早已呈现出纷繁多样的面貌,而且随着时代的演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审美能力的不断提高,浮雕的内涵和外延更趋宽泛。在这里,我们只能根据已经了解和掌握的资料,从浮雕的从属性、空间性及实用性几个方面,对它的表现样式,作一粗略的划分和梳理。

1、建筑装饰浮雕

  建筑装饰浮雕是指依附于建筑,为配合、适应并装饰建筑表面空间而存在的浮雕形式。根据建筑物的功用性及装饰角度和装饰部位不同而又可划分为纪念性、主题性和装饰性三种浮雕类型。

  (1)浮雕的创作要适应建筑的需要,同时也应充分展现自己的独特的存在意义和价值。纪念性和主题性浮雕多遵循叙事性构图的原则,并含有指示象征意味。它适应着纪念性建筑深远意义的表达,具有延展建筑精神的作用。它为表达人们某种向往、崇敬、膜拜的情感,以及记录重大事件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其形式也由古至今,不断被使用和发展。

  在雕塑史上,纪念性浮雕在人类进入奴隶制社会后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它常被用在为死后希望得到永生而建造的陵墓中,更被广泛地应用于为祭拜祖先、神灵而建造的庙宇以及为庆祝胜利或举行盛典而建造的纪念碑、纪功柱和其他纪念性建筑上。如古希腊的雅典卫城,罗马、巴黎的凯旋门及纪功柱;还有埃及、亚述神庙前的石门、石柱、方尖碑;还有古代中国龙门、云岗等的石窟造像,以及随处可见的牌坊、华表。值得一提的是,人类古代文明的这些纪念物,往往将建筑、雕塑、浮雕和绘画综合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进入20世纪以来,由于受到现代思潮的影响,传统的纪念性浮雕的面貌有了极大的丰富和改观,但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这里尤其要提到的是,那些以纪念世界反法西斯胜利为题材和反映人民社会生活为主题的大型纪念性、主题性浮雕,以其特有的感召力和震撼力而为世人注目。例如,前苏联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英雄纪念碑》和《胜利纪念碑》等纪念碑综合体,即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另外,在东欧许多国家和中国,由于相当一段时间内积极提倡以爱国主义精神教育青年一代,鼓舞号召人民奋发图强、建设发展自己的国家,艺术创作成为表现和宣传这些内容的重要手段,因此纪念性、主题性浮雕艺术便有了丰厚肥沃的土壤。浮雕所具有的叙事性功能的优越性被充分地展示了出来,而且在艺术形式上不断创新发展。诸如波兰、捷克、罗马尼亚等国的一些代表性作品,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纪念性浮雕等。1958年在天安门广场落成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其上的汉白玉浮雕即讴歌了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奋斗牺牲和爱国主义精神,成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现实主义雕塑的经典之作。

  1999年,由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全体教员共同参与、创作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群雕》,立足于现实主义创作方向,在研究古今中外纪念性雕塑形式的基础上,从本土艺术传统中特别是传统木刻浮雕中,借鉴到能有效解决群雕造型关键点的散点布局结构和压缩叠加的构形方法,以巨大的时空转换和自由性情景性描述的兼容,满足了群雕大跨度、大容量的叙事要求。该系列作品在表现手法上,充分发挥高浮雕、浅浮雕等不同语言的塑造优势,显得生动而活泼;还通过盘旋流转的造型布局,造成既无主次面之分而又连续不断地有机整体感,让观者在环顾中感到无穷的兴味和深远的空间效果。抗战组塑的突出成就,在于打破了西方化的纪念碑浮雕模式,在借鉴吸收中国传统表现技法的基础上,开创了中国当代纪念性浮雕创作的新领域、新纪元。

  (2)作为对建筑妆点美化的装饰性浮雕来说,同样更多地依附于建筑主体并因此而存在。装饰性浮雕,一般总是雕刻在某座建筑物的部件或局部的表面,例如门框、窗边、梁柱、墙面、转角等或其它建筑物的表面。巴特农神殿的三角客墙和长浮雕饰带;巴黎凯旋门的浮雕和法国阿尔弗雷德、穰尼埃设计的巴黎现代艺术馆浮雕,都是这方面的成功范例。装饰性浮雕与主题性和纪念性浮雕的区别,主要在题材的处理和意境的表现上。装饰性浮雕一般不重情节描述和叙事性,也不着意于表现重大主题,而更多地是追求抒情性和赏心悦目的形式感,内容形式和装饰部位也相对地自由和活泼。它更强调对装饰对象的依附和烘托,更强调空间形态上的适应性功能,以及对平衡、对称、条理、反复等形式美的规律和装饰艺术语言的运用。20世纪以来,装饰浮雕的风格经历了从简约、抽象到多元繁荣的变化过程,被广泛地运用于城市建筑空间,起到了装饰建筑、美化环境的作用。

2、架上表现性浮雕

  架上表现性浮雕是指依赖于建筑而存在,更注重雕塑家个人情感与观念表达的一种浮雕类型,它可作为架上陈列也可独立置放在特定环境中,在空间表现上独立性较强,题材表现也非常广泛,是一种较自由的表现形式。

  随着艺术家对雕塑空间探索的不断拓展,浮雕这种形式已不再完全作为建筑装饰附属物而存在,而是开始以一种独立的形式展现自己的独特的艺术魅力,传达着更具独立意义的精神内涵。罗丹的作品是架上的,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艺术家,他打破了传统的封闭、均衡方式的纪念性浮雕的实体和空间概念,预示和启发了现代浮雕对新的空间概念的认识,其意义是深远的。对雕塑空间的重新认识,形成了20世纪以来

浮雕艺术的多元、多种形式并存的态势。浮雕在和圆雕的手法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相互适应、相互影响中发展。实际上在中国汉代的霍去病墓石刻群像中,已经出现过类似形式。布朗库西的《吻》在技法上就是以浮雕的表现技法赋予了雕塑强大的生命力的表现。浮雕的意义已不再仅仅通过纯浮雕形式而体现。

  真正具有独立意义的浮雕更多地存在于个别雕塑家的作品当中,浮雕作为独立的雕塑形式发表使浮雕更能展示其自身的存在价值。立体主义的一批雕塑家如杜桑·维龙利普希茨、亨利·劳伦斯等等都创作了大量的架上表现性浮雕。利普希茨的作品把立体主义绘画的原则运用于雕塑,从比较单纯的几何形体出发,分割并穿插成人形。他尝试着实与虚的颠倒,探索着形体与空间的互相渗透,显示出一种复杂的情绪和个性。劳伦斯的作品受毕加索的影响完成了一系列陶土、青铜、木材与石材的浮雕,其特点是将美丽清雅的色彩融合进低浮雕。色彩对于劳伦斯具有特殊的意义,尽管许多立体主义雕塑家都探索过色彩,就像立体主义画家追求浮雕和拼贴效果一样。劳伦斯认为色彩对于雕塑的功能,在于消除雕塑上光的变化,使雕塑具有它自身的光泽。

  马蒂斯的作品《背·第5号》就象在他的野兽派绘画中一样,统帅其雕塑的是所谓“阿拉伯风”,即一种线条的观念和装饰的观念。4件“背”的作品反映了马蒂斯在不同时期的艺术倾向和心态的转变,所追求的是平衡、纯洁和宁静境界。

  让·阿尔普和本·尼克松的浮雕都属于抽象形态,都被一种坚固形体的限制所支撑,却基于不同的前提。前者是“自由浪漫”的,后者是“古典持重”的。尼可松的《彩绘浮雕》是在蒙德里安的传统中完成的几何抽象;而让·阿尔普的“自由形式”则来自于达达派的艺术信条。阿尔普一直采用新奇的手法创作,并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创作抽象的浅浮雕、抽象拼贴画、着色木质浮雕,创造了一种简单而富有韵味的、具有隐喻和象征性的优美而单纯的形式。

  奈薇尔逊的集合艺术风格是独树一帜的。在《天国大教堂》中,他把现成的物体和各种形体的箱子以格状分割排列,组织并堆积成一堵大规模的“浮雕墙”,构成一个抽象图案般的整体效果。旧木作的精细雕琢给作品增加了一种罗可可式的优雅,仿佛是对过去时代的辉煌文明的重新发掘和缅怀。

  同样风格的雕塑家还有法国的阿曼,他创作的作品《长期停放》 是一个嵌进了60多辆汽车的方体水泥柱。作者没有肢解和破坏对象,而是把完整的旧汽车等物品集合起来,构成一件独立的浮雕作品。

  波普艺术家西格尔,创作了为数不少的浮雕作品,他表现的对象是人体,但他采用的手法是直接从活人身上翻制,材料是石膏,道具通常是现成品。他有意保留下翻制的痕迹以及石膏的质感和颜色。以期既打破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又保持作品与现实的距离。他把雕塑当成一种整体环境来考虑,不仅建立起了一种具有波普艺术内容的独特雕塑风格,而且积极地推动波普艺术向环境艺术深入。

  现代艺术的发展,促使艺术形式日趋繁荣和丰富。相对独立的浮雕语言和形态的形成,为架上表现性浮雕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功用审美性浮雕

  功用审美浮雕是适应、并装饰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一种雕塑形式,它具有实用和审美的双重功能,它通常适应大众审美心理,适合工业和手工业生产,是物质生产与精神表述的综合产物。一般情况下它完全依附于载体,是一种在有规定和有限的空间内进行的艺术创造,但同样也可以表达艺术家个人的审美创造。它是古往今来一直倍受钟爱和重视的浮雕表现样式。

  实际上,功用性浮雕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最早的艺术大概都与实用性有关。在世界范围内,不同的民族、不同时期都有大量的功用性装饰浮雕出现。公元前6千~2千年,这种装饰形式就大量出现在不同造型的陶器表面,在实用器皿的外表和局部,以浮雕的形式表现人物、动物和几何形纹饰。商周时代青铜器的装饰,使浮雕的表现技法在实用审美领域推到了高峰,也使浮雕装饰手段成为各时期青铜器的典型特征。公元前4世纪出产于多瑙河流域的《包雷斯银杯》,展示了浮雕手段与锻造技术的独特魅力。埃特鲁里亚时期的赤陶《骑士》,以浮雕的几何化造形图案装饰,构成了一个富于装饰性的整体,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和展现了审美和实用功能的结合。

  同样的例子在实用器物方面是数不胜数的。在各国的徽章、硬币、纪念币的设计制作中,浮雕形式显示出它独一无二的作用和意义。这类作品虽尺度不大,空间有限,但题材、内容和形式的表现均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我们通过一些章牌雕塑即可感受到其精致和完美的程度。这类浮雕多考究处理手法,做工精细,铸造精良,具有很好的艺术欣赏和收藏价值。一些现代艺术家从这种形式中得到灵感并大大拓展了其表现空间,从而丰富和发展了浮雕在实用功能上的表现潜质。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是随时代发展而发展,随社会进步而不断变化的,实用审美性浮雕也是如此,它肯定会随着人们审美需求的不断提高而得到更大的发展。

(二)浮雕的风格类型

  大体上,可以对浮雕艺术的风格类型作以下几种划分:

1、 具象写实型

  这是一种源自欧洲古典传统尤其是古希腊传统的、覆盖古代和现时代的浮雕风格类型。在整个西方艺术史以至20世纪的世界艺术史上,它产生过广泛而持久的影响,时至今日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早在古希腊时期业已确立的西方雕塑传统,受古典美学思想支配,始终遵循写实主义原则。其美学理论的依据是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它强调客观真理的存在,追求对现实世界的如实反映或客观再现。经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和自然科学的用力发展,古希腊的模仿理论被赋予了新的意义。模仿技能不仅仅是一种反映自然的技艺,更是一种揭示自然真实的科学。相应的写实原则要求艺术家限制个人的想象和主观情绪,以便不偏不倚地、冷静客观地对待自然,从而理性地把握世界的真实性。新古典主义继承了这种写实原则,并把自古希腊以来的追求普遍真理的思想加以片面化,强调用单纯的形式、准确的结构、实在的体量、静穆的风格以及更多取自神话的高贵题材,来表现理想化的社会思想主题,追求普遍与永恒的理性价值。

  在总体上,具象写实型浮雕吻合于西方雕塑传统和概念的古典内涵以及相应的要求。从古希腊到十九世纪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和写实主义雕塑实践,历史地建立起有关雕塑观全部古典内涵。它大体包括:按几何学方式描述的长、宽、高三维形式架构;具有现实占据性的体积和实在质量的封闭静态实体:形体状态模拟客对观对象的自然结构和视觉特征:以石料、青铜等硬质材料为载体,以社会化、理想化的理念为内涵,种种形式要围绕理性规划的中心构成有机整体:这个整体最终依附于一个更大的具有限定意义的人文空间环境,并与其功用目的保持一致。

  雕塑概念的古典内涵构成具象写实型浮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地说来,具象写实型浮雕因此所要接受的规范,体现为它针对建构预先规划的中心式雕塑整体和社会化、理想化的理念表现要求,必须以尊为审美标准或原则的写实性塑造手法、合乎主题思想与情节发展逻辑的结构、模拟事物自然特征和状貌的形式、以

及切合建筑载体的功用目的与形态品格的风格来展开自己。显然,这一切意味着对它而言的高度的限制性,它在本质上不能与传统规范相悖,否则就是一种不合格的东西。在现代艺术革命崛起之前,这些限制性甚至在最基本的意义上,首先表现为浮雕对建筑、器物等载体的必然依附。这种作为前提的依附性,决定了作为浮雕本体特征的“平面性”——一种从雕塑角度理解的、依然有别于古典绘画平面的“平面性”。

  就上述方面而言,“具象写实”作为类型化的浮雕艺术的规定或限制,其含义远不只是风格学或形态学上的,实际上要广泛得多、复杂得多。正因如此,现代艺术运动中的各种雕塑革命和反叛姿态,都把矛头集中地指向这一类型的浮雕艺术传统。就现代艺术实践的实际情形来看,各种雕塑革命所强调的创新理念以及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对这一类型的原则、旨趣和特征的突破来确立或实现的,无论它们是部分的、有限的突破还是全盘的、彻底的突破。

  在这一风格类型范围内,还可以析出一种亚型即“写实变异型”。其特点是:在不触动写实主义理念本质和审美理想的前提下,其风格形式上的变异并没有完全背离常规欣赏习惯、放弃视觉形式的还可以辨识的具象特征。这种变异形态,可以包括属于欧洲古典时代的、相对古希腊典型样式的一些非典型的风格形式;还包括属于20世纪的、相对典型具象写实型的一些非典型的风格形式。

  写实主义雕塑传统,在20世纪遭到现代主义的激烈冲击。就现代雕塑的整体格局而言,它失去了以往一统天下的主导地位,仅仅作为多元构成的一部分或一种手法。但是,它不仅从未中断,还通过深刻的价值调整,以某种变异的形态不断向前推进。写实变异型之所以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在于它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在于它不断地适应时代的需求从其它风格中吸收营养以丰富自己,不断革新自己的面貌。艺术家从各种文明文化传统、各个地域或民族的艺术创造以及现代科技成果中汲取营养,在形式结构方面对具象写实造型加以变异,产生出各种新的变体或者说新的风格,运用夸张、变形、象征、寓意等手法强化具象形式的新面貌。

2、 具象表现型

  这是一种源自西方文明传统之外的所有其他地域和民族的文明传统、覆盖广泛、成分复杂、形态多样的浮雕风格类型。其一般特点是,在遵循人类欣赏习惯、保持艺术表现可以辨识的具象特征基础上,更加强调浮雕空间结构或视觉形象的象征性、寓意性以及种种非单纯审美的复杂社会功能,因此它的风格形式与欧洲古典雕塑传统相去甚远。

  纵观世界范围的人类艺术史,在西方文明实行大规模扩张之前,包括亚洲、非洲、澳洲、拉丁美洲在内的各地域各民族的本土艺术创造,早已形成体现自身文化精神和社会生活需要的艺术传统或艺术体系。它们以不可磨灭的文化特性和美学特征,提示了一种不同于西方话语却与非西方民族的社会生活休戚相关的艺术概念。像许多非西方艺术实践皆有体现的那样,这种艺术概念并不以可以独立看待和单纯把握的艺术性为艺术的本位价值,它强调艺术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参与、全面融入、全面承诺或全面体现,承担社会生活所期望、所需要、所赋予的且又非其不能的价值担待。与其说这样的艺术不存在本位价值,不如说它的本位价值所执不以西方话语的艺术性、而以本土话语的艺术性为据。

  就活跃并作用于本土社会生活的非西方民族的浮雕艺术而言,其艺术性体现在一种样式、一种造型、一种结构或一种塑造方式,切实地实现了它的某种或某些价值担待。失去这一定的价值担待,或者所担待的不是社会化的价值,那么,作为艺术形式的上述任何成分,其本身则不足以自立自为,无从可言艺术性。因此,以社会价值担待为本的非西方民族的浮雕艺术,总是和本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宗教信仰以及伦理道德等广泛的社会实践混合交融、并作为载体或媒介在整合社群、规戒示范、鼓动生产、记述历史、交流思想、传播知识、证明身分、昭示责权、惩罚褒奖、祈禳疗治以及寄情娱乐等复杂的社会功利方面,发挥积极而特殊的作用。大量材料表明,传统非洲艺术的创造,包括某种造型活动的开展或果种造型样式的推出,其动机总是关联着比审美要求远为宽泛、复杂的社会需要,而且这种关联往往以随俗的方式得以实现。原生形态的非西方民族的浮雕艺术,是本土社会生活的有机构成,不具有游离其外的生态独立性或价值独立性。一言以蔽,这种风格类型的浮雕艺术,是不具有独立性质也不以独立性质为终级价值追求的艺术,它拒绝任何意义上的单纯性、独立性企图。

  在遭遇西方文明的分裂力量并受其破坏之前,非西方民族的浮雕艺术始终保持着自身的文化特性。尽管各民族信仰和文化并不统—,但如同中国人、印度人、印尼人、澳洲土人、玛雅人以及包括巴拉人、多贡人、塞努福人、巴加人、巴库巴人、区卢巴人等在内的热带非洲土人所创造的浮雕艺术所显示的,诸多非西方文明的艺术传统经受了巨大时空跨度的考验,而不曾为政治演变、朝代更替或外族入侵所改变。这是文明活力的使然,是民族信仰和文化内在连续性的使然。对非西方民族而言,浮雕艺术是可以诉说一切的语言、沟通一切的途径、体现一切的载体,它被那里的人民视为与普遍灵性打交道的适当方式。

3、 抽象表现型

  这种风格类型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既包括世界各民族在漫长历史时期中创造的古典浮雕艺术,也包括西方现代艺术革命以来在世界范围流行的现代浮雕艺术。一般说来,这种风格类型的艺术造型很大程度地或完全地摆脱了模拟自然对象的倾向,而强调以非具象的视觉形式对人文理念或主观感受的表现;它在形式上的共同特征是,艺术形象失去了可供辨识的具象特征,而多采用抽象的或几何的造型元素来构造。

  当然,古典的抽象表现型和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在精神内涵方面却有很大的甚至是根本的区别。

  古典的抽象表现型浮雕,虽象现代抽象艺术一样表现为非具象视觉元素的结构,但它并不取决于单纯的形式趣味和形式法则。它强调并体现“意义”的联结,以“意义”本身的圆满构成为原则。而且,至关重要的是,这种“意义”与纯粹个人的旨趣无缘,其根本来源是以传统风俗信仰为载体的历史性集体意识或社会意识。对于这类浮雕的内在结构,视觉形式元素本身,诸如其性状如何、关系如何是无关紧要的问题,紧要的是它们必须顺应圆满构成一种“意义”的中心需要。我们由许多非西方民族的古典浮雕形式上所感受到的,那种一应的抽象、夸张、变形和概括,都是结构表意化的自然形式效应。对这种古典抽象表现型浮雕来说,其抽象的艺术风格不能仅从艺术风格学上理解,而特别需要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把握。它是这类艺术针对“意义”的圆满表达和传递所呈现的一种静态形式特征。

  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以抽象主义、构成主义为主体的现代艺术,体现了一种基于非具象倾向的广泛艺术思潮。早在罗丹的时代,这种艺术思潮便从反叛写实传统的细微处悄然滋生。早期现代艺术探索的各种非具象倾向,逐渐形成一种合力或趋势,并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以相应的理论和实践形式明确化,抽象主义由此崛起。艺术史家们,大体将康定斯基《论艺术的精神》一书的出版作为一个标志,该书首先从理论上论证抽象艺术。在抽象

主义的崛起过程中,除康定斯基外,马列维奇的至上主义、蒙德里安和风格派集团、塔特林等人创立的构成主义、以及包浩斯学院等个人与集体,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作为广泛的艺术思潮,抽象主义确立了二十世纪的“抽象艺术”概念。它的含义一般被限定在这样两个层面:“一是指从自然现象出发加以简约或抽取富有表现特征的因素,形成简单的、极其概括的形象,以致使人们无法辨认具体的物象;二是指一种几何的构成,这种构成并不以自然物象为基础。”(邵大箴:《西方现代美术思潮》第232页,四川美术出版社1990年版)依此,抽象表现型浮雕又有“抽象有机”和“抽象构成”之分。不管在哪一层含义上,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都最能体现现代文明精神,在风格形式上代表着20世纪浮雕艺术的一种主流。

  在精神内涵方面,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与古典的抽象表现型浮雕相区别根本点,在于它的非具象视觉元素的结构,多取决于单纯的形式趣味和个人意旨。它所强调的意义表现,更多地是强调个人旨趣的表现,强调艺术家个性或个体生命价值的表现,如罗丹所言“颂扬自己的灵魂”。对于这类浮雕而言,视觉元素的构成形式往往是紧要的东西,它直接体现艺术家的个性,这包括他自己的思想观念、情感情绪和主观体验。因此,现代的抽象表现型浮雕在价值追求和形态面貌上是五花八门、难以理喻的。象所有现代艺术那样,它整体地卷入到反叛古典原则的激烈变革过程,以致很少有某种稳定的风格形式能够贯穿整个变革过程。因此,姑且可以总结的,或许就是一种似乎巳经特化为现代艺术精神的创新姿态本身。它所强调的对一切权威的、主流的或既成因素的否定,是本世纪行如穿校的各种主义流派确立自身的普遍策略。

4、观念综合型

  这是一种充分体现现代叛逆精神,力图挑战、突破雕塑以至整个艺术的界限,创造全新“艺术”概念或形态的浮雕风格类型。

  就极端状态而言,这种风格类型的前沿追求,已突破界定浮雕或艺术的底线,而消融于难以与现实本身相区别的“身体行为”或“思想活动”。不过,就一般特点而言,这种类型的追求往往不再考虑“具象”或“抽象”、“写实”或“写意”、“再现”或“表现”这类风格或手法方面的问题,也不再计较载体、材料、结构、形态、成品这类涉及艺术的空间存在性的问题,而是致力于“观念”、“创意”、“设计”等思想理念意义的表述与实施,并强调这种表述与实施的完整性、巧妙性、超常性或颖异性。所重的是关联“观念”的“装置”,以及“表现观念”的“过程”。象前一种类型那样,它所表述与实施的思想理念意义,绝多缘自单纯的个人范畴,具有极强的个人主义色彩。目前流行的属于观念艺术、装置艺术、行为艺术的种种试验,在一定意义上,即还可以从形态上视之为“浮雕”的意义上,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型。

  现代雕塑运动在持续的空间突破中,于80年代进入往往被称作后现代主义的多元化时代。在这个时期中,很难再像以前那样,去辨析各种风格间的关系。支持人们作出确切判断的艺术规范,无论是传统的还是创新的,都已不存在也未再产生。其实,多元化本身已无形地成为反规范的“规范”——任何一种东西,无论它怎样极端怎样地缺乏认同者,只要被谁认作“艺术”它就是艺术。在此情况下,艺术只剩“艺术”这一词语形式,而毫无足以界定它的实质性的内涵。观念综合型浮雕也已处在难以规范和界定的境地,并在后现代主义的多元化趋势中逐渐走向对浮雕自身以至艺术自身的彻底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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